昨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草案)》(下称“草案”)等5部决议、决定和法规。 生产性废金属回收要登记“身份” 草案明确,“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查验、留存来源证明,对出售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及出售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登记,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录入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从目前收集到的资料显示,这算是新增的要求,但执行能不能到位呢?受访的废品回收小商贩大多表示,这样的登记目前没有做。一是,从业人员文化程度都不高,有的甚至连名字都不会写;二是没有利益驱动,废品收购人员不会有这样“公益”的登记行为。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如果硬性要求,那么,他们随便填写,又去哪里查?” “新小区好规划,老小区不好建” 草案明确,“建住宅项目应规划再生资源回收场所”,城市社区和乡镇要建回收网络,城乡规划部门在新建住宅项目审批过程中,应结合垃圾回收设施统筹规划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场所。 对于以上要求,在记者的采访中,绝大多数人表示,小区内建这样的回收站是好事。东寺街的王阿姨是位环保志愿者,她说:“这是好事,我很支持,就是新小区规划方便,老小区要建,地点是个问题。” 对此,我们在草案中找到了关于老小区如何建立回收站的说明,“已建成的住宅项目,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所需场地;不能提供回收站(点)所需场地的,由物业管理企业委托周边回收站(点)派员定点定时回收。”对此,许多市民表示执行起来比较困难,王阿姨就坦言,“现在连找个停车位都十分困难,连地下都挖下去很深很深了,如果是要建个回收站,建在哪里好呢?我看比较困难,怎么落实啊。” 废品回收分类将催生新工种 走访中,我们还发现,目前的城市规划是有部分这样的功能,那么,垃圾站本身是不是能够承担起回收再生资源的责任呢? 对此,我们走访了回收垃圾的商贩,他们表示,现在对于回收再生的垃圾,比如像废纸这样的常见物品,大多冲着这个垃圾有利可图,专门回收站一旦建起来,“难说,我们都没权利收了,那是我们的生计来源啊。”目前,小商贩已是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的主力军,一旦建立起专门回收站,将会受到冲击。 记者采访废品回收小商贩的上线时了解到,目前是分类回收,然后按类出售给各种处理厂。如果建立了专门的再生资源回收站,没有了小商贩们的初次分类,将多出一个分支的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