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经年的废弃家电强制回收政策箭在弦上。但生产企业埋单、拆解企业受益的利益格局能否持续,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酝酿十余年,几度搁浅的废弃家电强制回收政策,有望在今年下半年推出。 “现在天天盼着政策出台。”4月1日,一家从事废弃家电拆解处理的企业负责人说,“工厂已处于半停工状态。”原有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结束四个月,处理企业无不对即将出台的家电回收政策翘首以待。对此,家电生产企业也同样寄予厚望。 2009年,商务部、财政部等部委推出“以旧换新”政策后,国内开始出现了多达105家处理废弃家电的“正规军”。但“以旧换新”的初衷并非为了处理废弃家电,更重要的目标在于“刺激消费”。 到2011年底,随着“以旧换新”政策到期,业界普遍期待有关部门会出台专门的废旧家电回收鼓励、补贴政策。国内每年生产各类家电动辄百万计,亟须一套与之匹配的回收渠道与机制,当下的进展并不顺利。 早在十多年前,中国就已着手废弃家电回收的立法工作,到2009年2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下称“家电回收条例”),备受关注的基金补贴配套政策则迟迟未能出台——处理废弃家电的基金从何处收、怎么收、收多少,一直未有定论。 家电回收政策关乎生产、回收、处理企业的直接利益,各个行业的主管部委均希望政策向各自下属行业企业倾斜。中国家电协会理事长姜风说:“大家挤破脑袋也想进来。” 不仅行业之间争得厉害,各个部委之间也在博弈。 《财经》(博客,微博)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早在今年1月,一份名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下称“基金征收办法”)的文件便已推出,但仅在几个部委及少数几家核心家电处理企业中流传,至今秘而未宣。 对于这一文件,业内人士解读是:家电处理企业成为最大赢家,生产企业则扮演了“埋单者”角色。“基金征收办法”规定:基金由家电生产企业缴纳,补贴则全部交由处理企业。 而直到今年3月初,还有国内家电生产企业龙头公司有关负责人对《财经》记者称,将积极参与家电回收,希望从中“分一杯羹”。 该“基金征收办法”为第四稿,如无意外,将为最终稿。“第四稿与前三稿变化非常大。”一位看过“基金征收办法”的业内人士表示。在“基金征收办法”第三稿中,还明确写有“生产企业可参与回收”的表述,但到了第四稿,生产企业被踢出局,处理企业成为最大赢家。 但是,博弈仍在继续。多位消息人士透露,由于既往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部分地区短暂延期后已再难继续,家电回收条例和基金征收办法将在2012年7月正式开始实施,此前,与之相关的种种体系政策也将渐渐明晰。 谁生产谁负责 “基金征收办法修改了四遍,每一遍变化都很大,主要就是对收费标准、补贴标准争论很大。”消息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 这份目前只在小范围内流传的“基金征收办法”是为促进废弃家电回收处理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专款专用。第一批家电产品的征收范围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五类产品,征收对象为国内家电生产商(出口到海外的产品免征收基金)及进口家电的代理商,征收标准为:电视机20元/台、冰箱15元/台、洗衣机8元/台、空调8元/台、电脑13元/台。 补贴对象为拥有拆解废弃家电资质的处理企业,标准为:电视机85元/台、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空调35元/台、电脑85元/台。其中,国内家电生产商应缴纳的基金,由国家税务机关征收,进口家电代理商需缴纳的基金,由海关负责征收。 家电生产企业按季度申报缴纳基金,有业内人士计算出,企业每年缴纳的基金达30亿元左右。 “基金征收办法”第四稿提及,基金收入作为中央收入科目,准予家电生产企业将缴纳的基金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即便如此,生产企业仍颇为不满。“肯定没有动力来做这个事情。”3月30日,一位家电生产企业有关负责人得知生产企业在废弃家电回收处理链条中的角色时连连摇头。 在“基金征收办法”第三稿中,家电生产企业在链条中仍占有主导地位。第三稿明确提出,处理企业可作为基金补贴对象,同时提出,由生产企业将回收的废弃家电交由处理企业拆解,双方按照市场方式支付相应费用——这意味着掌握货源的生产企业拥有较强的话语权。但“基金征收办法”第四稿,删除了“废弃家电交由生产企业回收”等描述。 上述家电生产企业有关负责人认为,家电回收政策应沿袭“以旧换新”政策既有的做法。在“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补贴分为三种:消费者可获得新家电销售价格10%的补贴,回收企业可以获得运费补贴,而处理企业可以获得拆解补贴。 “在‘以旧换新’政策中,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处理企业都受益,而现在的回收政策是处理企业获益,生产企业埋单。现在的回收政策是强制生产企业承担废弃家电的处理费用。”该家电生产企业人士说。 事实上,“生产者责任制”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作为最早探索电子产品回收的地区,欧盟颁布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被称为全球最严厉的环保法令,其宗旨也是“谁生产谁负责”。 中国的家电生产企业也显然不甘于仅仅扮演一个“埋单者”角色。 争食补贴 废弃家电行业的回收处理前景令生产企业看到了机会,并提前开始布局。 2009年,TCL在天津投资3亿元成立了TCL奥博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下称TCL奥博),主营业务即为废弃家电的回收及处理。“我们在各地有分公司,回收渠道上有优势。”TCL奥博总经理王春林对《财经》记者表示。 “家电生产企业其实都想涉足拆解行业,因为这对我们来说,是产业链的延伸。”前述家电生产企业有关负责人对《财经》记者称。但不是所有家电生产企业都有机会进入拆解行业。 “现在生产企业要进入拆解行业非常难,不是技术门槛,而是行政门槛。”中国家电协会理事长姜风强调:“要进入拆解行业需要环保部门审批,但一般每个省就2个-3个指标。TCL是因为做得早,所以进入了拆解行业。” 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废弃家电处理资格的企业,应当向废弃家电处理设施所在地的市级环保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则对申请废弃家电处理资格的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中东部省(区、市)申请企业的总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1万吨/年,厂区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西部省(区、市)申请企业的总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5000吨/年,厂区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 《财经》记者获悉,给予基金补贴的处理企业名单,将从目前既有的105家处理企业名单中产生。这105家处理企业是从2009年“以旧换新”政策中发展而来的。“这些处理企业在‘以旧换新’政策中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接下来成为回收政策中的处理企业则顺理成章。”一家从事废弃家电处理的企业负责人说。 “我们会去环保部门积极申报,有信心获得补贴。”王春林称。但他还说,不是每家处理企业都能获得基金补贴的。 接近废弃家电回收政策制定的人士透露,“基金征收办法”主要是由财政部和环保部牵头制定,其中财政部支持生产企业,而环保部站在处理企业一方。各方最初达成的意向是,生产企业出基金,但拥有回收废弃家电的资质,处理企业从生产企业手中购买回收产品并拆解完成后才可获得基金补贴。 “这个方案出来后遭到处理企业的极力反对,他们找环保部诉苦,说生产企业渠道太强了,如果需要从生产企业手中购买回收产品,将在回收政策中丧失话语权。”该人士透露,“由于政策出台主要就是为了环保,所以政策最终还是向处理企业倾斜。” 告别免费 中国对废弃家电回收政策的探索早在2001年就开始了。2001年,原国家经贸委牵头,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等部委组成工作小组,着手制定《废弃家用电器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但早期主要是以鼓励家电企业清洁生产为主,试图从源头控制废弃物污染。 2003年,国家经贸委撤销,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立法工作转而由发改委主导。2004年,发改委对外公示《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但因回收技术支撑不到位及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等原因,该条例迟迟未能正式出台。直到2009年,“家电回收条例”通过国务院审批,至此,中国废弃家电回收的立法工作耗时近十年。 按照10年至15年的使用寿命计算,中国每年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要报废,500万台计算机、上千万部手机进入淘汰期。3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电器报废高峰,回收处理告急》的文章,家电回收政策的出台已是迫在眉睫。 在2009年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前,废弃家电大多数通过民间回收渠道流向二手市场和小型拆解作坊,他们多半采用焚烧、酸释等传统的野蛮拆解方式,加重了环境污染。 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后,由于国家给予一定补贴,消费者愿意把废家电交给生产企业或商场,一些家电处理企业“正规军”才得以发展壮大。2009年之前,国内只有四家处理企业,到2011年底“以旧换新”政策退出,全国有多达105家处理企业。 自“以旧换新”结束后,全国各地不断传出处理企业关门或停工的消息。“以旧换新”加速废弃家电的更新换代,同时基本建立了一套规范的废弃家电回收、处理体系。问题是,当这一旨在“促消费”的政策退出后,处理企业直接面临“无米下炊”的后果。 知情人士透露,按照有关决策层的设计,废弃家电回收政策应在“以旧换新”结束后立即出台,以避免出现政策真空期。“现在还是出现了政策真空期,所以各方都很焦虑。”该人士表示,“2011年底以来,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传出政策出台的消息,但很快就被证明只是传言而已。” 2011年底,有关部门曾有意将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延长。但是,具体政策至今仍不明确。 若无意外,中国将在2012年7月1日正式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废弃家电回收制度。国外在这方面走得更远、更早。欧盟在上世纪90年代即开始对废弃家电回收立法,日本在2001年开始实施《家用电器回收法》,美国的不少州和城市也都有相关法律。 成效仍待观察 为什么生产企业、处理企业都对废弃家电回收政策寄予厚望? 据尚普咨询发布的《2009-2012年中国废旧家电及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市场发展与分析报告》显示,按照每年5000万台报废旧家电计算,家电回收市场规模可达10亿元,家电回收行业发展潜力不小。 但是,家电回收行业的特殊性在于,如果没有补贴,这是一个很难赢利的行业。上述废旧家电处理企业有关负责人举例说,以一台废旧27英寸电视机为例,收购价约为70元,拆解后废旧品可卖约60元,加上每台20元的拆解成本,企业亏损约为30元左右。 依照既往的国家政策,拆解一台旧电视机的补助为85元,企业可挣50多元。“在我们拆解的产品里,电视机比例是最多的,大概占了50%。没有政府补贴我们活不下去。”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废旧电器电子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管世认为,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废弃家电环保处理,都由建立补贴基金的制度来支持。但焦点在于:如何最大限度完善回收体制? 今年“两会”期间,海尔总裁杨绵绵提出节能环保议案。她认为,废弃家电回收是一个重要课题,建议推进节能环保体制机制建设,构建规范市场。同时加大对研发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大节能环保产品的补贴范围和补贴力度等。 格力总裁董明珠则建议政府尽快出台强制性回收政策,“加强政府、消费者、生产商和回收基金等四方面的责任,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全民参与。” 但即将出台的废弃家电回收政策显然不是上述生产企业愿意看到的结果。 随着家电行业一系列刺激政策的退出,行业增速已大幅下滑,行业利润也不断下降。当前彩电行业平均毛利率在10%-15%之间,空调、冰箱、洗衣机略高,也只有15%-18%。 越来越多的生产企业将家电回收视为公司未来增长的一个亮点。 “我们现在还在努力争取进入回收体系。”3月31日,一家家电生产商有关负责人对《财经》记者称,“现在的政策对我们太不公平了。”有生产企业相关人士更是直言,废弃家电处理费用不会全由生产企业承担,“这个钱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强调,即将出台的废弃家电回收政策其实并非完全是企业在埋单,“生产者一掏钱,可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也可将这个钱纳入经营成本,税就少交一点。所以其实是生产者、消费者、税务部门三方都交了。” “我们的政策学习了欧洲的做法,也参考了日本做法。”该人士表示,“至于行不行,得慢慢看,看实践结果如何。” 【作者:《财经》记者 鲁伟 杨悦 】 (责任编辑:闫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