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生告诉记者,《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规定,通过以旧换新渠道置换下来的废旧家电,将进入指定的正规企业,以保证资源的再利用和对有害废物的环保处理。可是,不少送到他们企业进行拆借处理的旧家电,却已经被人先行“处理”过了。“电器里还能回收再利用的部件被拆除了。电视机里的偏转线圈还有显像管屏蔽线这些铜件儿也都被拆了。这样的旧家电就基本没有回收价值了。”戴先生告诉记者,这种被人动过手脚的旧家电占“以旧换新”回收家电的3成左右。给这些旧家电动手脚,正是夹在回收和出售旧家电两个“工序”之间的另一道工序。 “这些旧家电都是在地下小作坊里被拆解处理的。”戴先生表示,这些小作坊的处理方法会严重污染环境,是不被国家允许的。今年1月1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处理废弃电器的企业需要经过国家专门资质认证。国家开展“以旧换新”活动,也是为了让废弃电器能够有个良好的回收处理渠道。不过,从目前的状况来看,这个初衷并没有很好的实现。 “谁都能回收旧家电,那谁来保证这些旧家电都能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地方进行拆解处理呢?”戴先生认为,对回收旧家电行业的监管不利,让一些没有拆解处理废弃电器资质的小作坊成了赢家,也让“科学环保处理废弃电器”打了折扣。“如果‘以旧换新’活动结束后,旧家电回收还是这个局面,我们企业的生存将面临困境。” 【思考】 “以旧换新”后,旧家电走向何方? 戴先生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业内人士普遍有这样的担忧,担心“以旧换新”结束之后,旧家电就会回到过去那种低层次的回收和处理过程。 正规回收处理企业由于运作成本比较高,所以在回收旧家电时与小作坊相比缺乏价格优势。“以旧换新”政策下,这些企业能够得到集中回收的旧家电。活动结束后,旧家电很可能再次通过愿意出“高价”收购的游击队,流向非法拆解处理废旧家电的小作坊,甚至可能被简单改装后,贴上新标签冒充新家电出售。另外,戴先生还担心小作坊简单拆解处理旧家电之后,随意填埋废旧电子部件,污染空气和水源。 “‘以旧换新’政策确实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偏差。我们应当在这项活动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活动结束后迅速建立起完善合理的废旧家电处理体系,并通过法律将其固定下来。”本报维权律师团成员、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王学勇律师表示,今年1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配套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也正在制定过程中。 不久的将来,二手家电都将有明确的身份,回收旧家电也不再是小商小贩能从事的行当,废旧家电也不再被游离于监管之外。王学勇律师表示,只有建立起涉及生产、流通、销售、分解等多个环节的家电回收制度,制定规范的法律,切断旧家电的非正规回收渠道,家电回收处理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王学勇律师建议,国家应当立法对废旧家电进行统一回收、集中处理,减少目前缺乏监管状态下,小作坊随意处理废旧家电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实现废旧家电环保处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