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供销社于2015年春节前夕申请在城区设立的63个烟花爆竹(临时零售)销售点于2015年3月5日到期。根据《清镇市2015年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许可证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要求,清镇市供销社从2015年3月6日起至8日对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余货进行逐一清退回收,同时对所有经营网点的烟花爆竹门牌布标及宣传广告现场进行督促撤除,并将63个临时零售经营许可证照全部收齐交回清镇市安监局存查。截止3月8日,2015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配送服务管理工作圆满结束,供销社下属农资日杂公司配送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也没有发生任何一例安全事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