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市建函〔2015〕1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商务局: 根据《关于报送2014年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二手车交易市场有关统计信息的通知》(商建政函〔2015〕53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相关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本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分别登录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bfqc.scjss.mofcom.gov.cn)、汽车流通统计报送系统(),填报2014年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情况统计表。 二、二手车交易市场信息报送需新增填报单位的,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名单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设置报送单位账号和密码。年报填报单位遗失汽车流通信息统计报送系统用户名或密码的,可与系统技术支持人员联系。(电话:010-62131408-814,联系人:张佳鑫) 三、请督促企业及时填报,并认真审核企业提交的数据,严格把关数据质量。务必于2015年3月25日前完成数据填报,并形成行业报表及分析报告。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联系人: 李 鑫 010-68392512-12 13811902105 冯金玲 010-68392512-13 15810476186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联系人: 仇宜山 010-68392542 13901293236 商务厅市场建设处联系人: 吴 敏 0991-2866445
2015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