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经营秩序,古蔺县工商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工商局关于打击盗窃“三电”违法活动的部署,在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下,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辖区废旧金属站点监管,有力促进了市场监管全面到位。 一是明确职责,建立经济户口。县局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职责。依法严格审查登记材料,对全县从事废旧金属收购的站点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了解掌握各站点名称、位置、营业执照有效期、经营范围等事项,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二是措施有力,查处取缔到位。明确了重点整治时间和地区;落实市场巡查制和辖区“网格”监管制,对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坚决查处取缔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行为。 三是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处罚抄告等工作机制,督促“三电”企业加强对自身设施的日常巡护和重要部位的重点保护,加大防范投入,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本地区废旧金属的小熔炉、小冶炼厂进行清理整治。 四是集中整治,实行信用分类。将废旧金属收购列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的重点行业,对有违法记录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控。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专项清理整顿,坚决查处取缔无照从事废旧金属收购的违法经营行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进行回查回访,防止死灰复燃。 4月21日至27日,古蔺县工商局全系统共出动执法车辆10台次,执法人员36人次,共计检查废旧金属收购工商户29户,全部属于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未发现有无照从事废旧金属收购的站点。办理营业执照的29户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均到公安机关备案,且从业人员均系本地居民,无违法犯罪记录,检查中未发现有收购、销售被盗“三电”设施器材的情况。其中有3户为今年新设立。清查流动收购废旧物品人员9人。检查中发现部分经营户的购销台帐建立不够规范、完善,执法人员向经营户耐心讲解如何建立台帐。 通过开展集中清查行动,摸清了辖区废旧收购站点的底数。在日后工作中,该局还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巡查、站点备案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和市场巡查力度,督促废旧金属收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守法经营,进一步规范废金属收购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编辑 郭雅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