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23430762/2012-00198 内容分类: 公安 发布时间: 2012-08-07 办事机构: 各分、县(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申报条件: 申请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a) 有合法、固定、安全的经营场所; b) 有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 c) 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具备必要的图像、身份证件采集及上传设备。 d) 其它应当具备的治安安全条件。 办理所需证件: 申请材料及要求: a)商务部门的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故意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d)经营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证明和所在地地理位置示意图; e)填写《废旧金属收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备案表》(详见附录B)。 办理流程: 取得《营业执照》和商务部门备案证明后15日内,向所在地分、县(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申请备案,并提交下列资料: a)《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商务部门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退回,复印件留存二份)。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退回,复印件留存二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违法犯罪证明。 c)经营场地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审验退回,复印件留存二份)。。 d)、、填写《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申请表》(附录B)。 e)分(县、市)局治安大队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颁发《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证明> f)安装济南市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收费标准: 无 提交材料: 相关材料下载 办理地点: 各分、县(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办理期限: 材料审查合格,即时办结。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85081552 文件下载: 相关文件下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