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常州市区首批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名录管理单位名单的公告
为落实和规范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名录管理制度,改进和加强行业治安管理工作,保障和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名录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我局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发展规划和布局结构,遵循属地管理、合理布局、择优选录、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市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经营者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经个人申请,派出所审查和现场审核、治安大队核查,经治安警察支队研究决定批准常州市仁忠废金属利用有限公司等32家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经营者列入名录,具体名单附后。 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治安责任人,要做好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治安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
特此公告
常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