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驱动废品站收赃 在废品收购站收购的赃物中,古力盖占了很大一块。市排水管理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近两年来被盗古力盖达到了一千八百多个,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了50万元。他说,“废品收购站为其销赃更助长了这种偷盗行为,如果偷来的建材、古力盖等无法转换成经济收入,这些人就会失去利益驱动。” 记者了解到,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都承认自己偷来的东西销往废品收购站。一名外地打工者从去年11月开始,与同伙在308国道附近疯狂盗窃,半个月时间盗走五十多个古力盖。前不久,他被当场抓获,1月14日被四方检察院逮捕。他每次偷来古力盖后,都直接卖到了一个废品收购点。 无证废品收购站是祸根 在警方办案时查处的收赃废品收购站里,无证站占了很大一部分。 无证废品收购站擅长打“游击”,其经营场所简陋,转移起来很方便,有人来检查立即换一个窝点。很多无证站抱有投机心理,在一般情况下,无证废品收购站被查后受到的惩罚只是没收收购的废品,这并不能对利润极高的非法废品收购站给予有效打击。 无证站缺乏监管,也逃避了税收、行业管理收费,成本自然就低,这使得他们可以在收购时故意提高收购价格,为了牟取暴利,也敢于铤而走险收赃。 废品回收市场需规范 导致废旧物资回收市场混乱的原因,有关专家认为,首先在于有关部门对加强废品收购管理的认识不足,废旧物资收购行业缺乏一支合法的执法队伍来管理监督;其次,收购者受利益驱使,置有关法规于不顾,甚至大多数从业者还不知道有《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对《条例》中规定的收购金属等废旧物品要采取实名,市民也不了解。 明知是赃也敢收 记者近日到台东附近的一家废品收购站暗访。 “我有批铁管你们要不要?”记者故作神秘的样子上前问道。 “是不是偷的?”老板反问。“怎么来的你别管了。” “那是偷的怎么办?”旁边一个女人插话。 “偷的你们就不要了?”记者反问。“只要你保证查不到我们头上就行,两毛五1斤” 记者以价格太低为由离开,几个工人追了出来。“老板别走,价格好商量,”工人喊道,“你有多少斤?” “五十多斤吧,”记者回答,“古力盖儿要不要?” “要,但你要砸碎,”一个年轻工人回答。 废品站谁来监管 原先开办废品站要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废金属回收许可证……会受到公安、工商、环保、废金属回收办公室、建管局五部门的联合约束。尽管五部门各有分工,但废品收购站平时的监管基本上是处于真空中,何况又有很多无证废品站。自去年上半年,公安部门又取消了对废品收购站的行政审批。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五部门中没有任何一个部门认为自己在对废品收购站的管理中是扮演日常监管角色的。 市南清理废品站 有些物品明确禁收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市南区将对区内现有的废旧物资收购站(点)进行清理。由区建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废品收购站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收购站将不予审批,同时工商部门将不予审验,并吊销经营执照。 同时凡经建管局和工商部门审批合格的收购站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不得收购市政、环卫、绿化等有关城市设施的各类物品和公安部门规定的相关物品。 收赃店主被刑拘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本报3月5日《青岛围剿门窗大盗》一稿中报道的涉案废品收购店店主魏某已经被刑拘,警方在其店中发现了3捆铝合金型材赃物。魏某承认花了数千元回收赃物,收赃价格相当于回收废品的一般价格。而据警方介绍,他所收购的铝合金型材的市场价格要超过每平方米200元。 销赃罪 山东亚和太律师事务所的陈兆利律师介绍,刑法中规定的销赃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行为。 这一罪名最主要要件是“明知”,判断是否“明知”要根据案情综合判断,赃物的数量、外形特征,涉嫌销赃者来销赃的频率次数等因素都可以成为判断是否“明知”的依据。法官认为正常人应该能够知道,特别是作为废品收购经营者这样的“专业人士”,应该判断出是赃物而又故意收取的,就可以定为“明知”。 哪些物品不能收 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铁路、油田、供电、电信通讯、矿山、水利、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设备;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图文:旭平王哲董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