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协议书:(乙方)供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电话:024-12345678,地址:沈阳开发大路。(甲方)需方:沈阳市尚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处,电话:024-81812101,地址:于洪区沈新路140号。供货范围:单位:吨/元,废铜45000,废铝10000,废不锈钢11000,废钢铁2100,废塑料2500,废纸800,废板纸700,编织袋1200。甲乙双方责任: 甲乙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回收乙方所出售废品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废品为...... 2.乙方在出售上述废品时应向甲方提供与该废品有关的全部单证和资料,以确定改废品来源的合法性。若乙方提供虚假的单证和资料,所造成的法律后果 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收到上述废品及有关单证和资料后立即以现金人民币形式向乙方支付。甲方执行废品回收价格的原则与依据:在同等质量下以全沈阳市最高价为准)。 4.甲方在出卖上述废品后向国家支付税金。乙方出售的废品为废旧物资按每吨或每个为单位计算价格。 5.出门时需要提供提货单(出门证)接受门卫检查。 6.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定日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沈阳......回收 乙方:沈阳经济...... 代理人:... (盖章)代理人:...(盖章) 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