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9月30日正式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塑料回收及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该标准对废塑料回收、贮存、运输、预处理、再生利用过程以及废塑料再生利用制品提出了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和污染控制标准。
来源: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ollution Control during Collection and Recycle of Waste Plastics ( HJ/T 364-2007 2007-12-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过程中保护环境、防治污染,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废塑料回收、贮存、运输、预处理、再生利用等过程的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包括进口废塑料在内的各种废塑料的回收与再生利用,不适用于属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 2007-12-01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64-200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