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51 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物接纳处理赏罚打点条例》已经2008年8月20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集会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类型废弃电器电子产物的接纳处理赏罚勾当,促进资源综合操作和轮回经济成长,掩护情形,保障人体康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洁净出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料污染情形防治法》的有关划定,拟定本条例。 第二章 相干方责任 第十条 电器电子产物出产者、入口电器电子产物的收货人可能其署理人出产、入口的电器电子产物该当切合国度有关电器电子产物污染节制的划定,回收有利于资源综合操作和无害化处理赏罚的计划方案,行使无毒无害可能低毒低害以及便于接纳操作的原料。 第三章 监视打点 第二十条 国务院资源综合操作、质量监视、情形掩护、家产信息财富等主管部分,依照划定的职责拟定废弃电器电子产物处理赏罚的相干政策和技能类型。 第四章 法令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