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违背本条例划定,电器电子产物出产者、入口电器电子产物的收货人可能其署理人出产、入口的电器电子产物上可能产物声名书中未凭证划定提供有关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接纳处理赏罚提醒性声名等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处所人民当局产物质量监视部分责令期限纠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经省级人民当局核准,可以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物齐集处理赏罚场。废弃电器电子产物齐集处理赏罚场该当具有完美的污染物齐集处理赏罚办法,确保切合国度可能处所拟定的污染物排放尺度和固体废料污染情形防治技能尺度,并该当遵守本条例的有关划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