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其实早就开始,网络回收只不过是一种新的形式。”中国家电协会高级顾问、中国家电协会废旧电子电器再生利用分会原会长刘福中告诉记者,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商务部已先后确定了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但是到目前为止,并未取得显著的成效。 据了解,商务部从2005年就开始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 《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2012年,经国务院同意,批准建立了由商务部牵头、22个单位组成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刘福中认为,虽然废旧家电的规范回收处理问题表现为回收渠道的“肠梗阻”,但是,这一问题成因却在于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的不健全。比如《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了生产者负责制,那么消费者和渠道商的责任呢?虽然该条例实施两年了,但其推进却非常缓慢。此外,现在对于整个产业链的管理是工信部管生产,商务部管回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政策,财政部管补贴,环境保护部管处理。多部门管理,有重复、交叉,同时也会存在疏漏。“现在我们回收利用废旧家电的障碍不是技术,是法律、政策和监管。”刘福中说。 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秘书长韩建华也认为,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整个链条是相互关联的,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在市场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不能完全依靠市场去解决。“如果没有利益,不可能有企业去坚持,也不会有消费者的持续响应。”他表示,要真正打通正规回收渠道,亟待政府部门及相关政策的支持,通过大企业对行业进行整合。 当然,回收渠道的畅通也是提升家电规范回收利用水平的关键因素。刘福中介绍说,日本的回收渠道中就有一个非常有特色的通路——邮局。因为邮局的分布非常广,由他们来负责回收,就方便很多。在我国,也应强化渠道商的责任,让人们在“购新”的同时能够非常便利地“交旧”。 据了解,今年商务部办公厅下发了通知,把“争取财税政策、开展重点品种回收模式试点、组织开展宣传等方面,深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列为今年的工作重点。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现代流通发展处处长尹虹表示,商务部还在推动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回收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建立回收企业的激励机制。“除拆解处理企业外,销售企业也应该加入回收大军。”尹虹说,销售企业的网店遍布全国各地,进行家电回收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希望能有相关制度对其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 (桑雪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