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人武汉银泰已在武汉银泰成立时,已经合法拥有华汉投资所持有的鄂武商2.43%的股份(目前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不论武汉银泰合法持有的鄂武商股份是否过户到武汉银泰名下,收购人目前计划继续购买鄂武商股份,直至获得控股地位,并且长期持有收购的鄂武商股份。     二、业务调整计划     收购人认为目前鄂武商各项业务活动均属正常,因此并无计划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三、重大资产重组计划     收购人目前尚无对鄂武商的重大资产、负债进行处置或者采取其他类似的重大决策的计划。     四、董事会及高管人员调整计划     收购人拟对现任董事会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一定程度调整,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收购人尚无具体调整安排及候选人员名单。     收购人与其他股东之间并未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五、组织结构调整计划     收购人目前尚无对上市公司的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计划。     六、公司章程修改计划     收购人目前尚无修改上市公司章程计划。     七、与其他股东的合同或安排     收购人并未与其他股东之间就上市公司其他股份、资产、负债或者业务存在任何合同或者安排。     八、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所披露的计划外,收购人没有提出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收购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武汉银泰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武汉银泰法定代表人签字:周明海     浙江银泰法定代表人签字:沈国军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