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十余年,几度搁浅的废弃家电强制回收政策,有望在今年下半年推出。 “现在天天盼着政策出台。”4月1日,一家从事废弃家电拆解处理的企业负责人说,“工厂已处于半停工状态。”原有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结束四个月,处理企业无不对即将出台的家电回收政策翘首以待。对此,家电生产企业也同样寄予厚望。 2009年,商务部、财政部等部委推出“以旧换新”政策后,国内开始出现了多达105家处理废弃家电的“正规军”。但“以旧换新”的初衷并非为了处理废弃家电,更重要的目标在于“刺激消费”。 到2011年底,随着“以旧换新”政策到期,业界普遍期待有关部门会出台专门的废旧家电回收鼓励、补贴政策。国内每年生产各类家电动辄百万计,亟须一套与之匹配的回收渠道与机制,当下的进展并不顺利。 早在十多年前,中国就已着手废弃家电回收的立法工作,到2009年2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下称“家电回收条例”),备受关注的基金补贴配套政策则迟迟未能出台——处理废弃家电的基金从何处收、怎么收、收多少,一直未有定论。 家电回收政策关乎生产、回收、处理企业的直接利益,各个行业的主管部委均希望政策向各自下属行业企业倾斜。中国家电协会理事长姜风说:“大家挤破脑袋也想进来。” 不仅行业之间争得厉害,各个部委之间也在博弈。 《财经》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早在今年1月,一份名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下称“基金征收办法”)的文件便已推出,但仅在几个部委及少数几家核心家电处理企业中流传,至今秘而未宣。 对于这一文件,业内人士解读是:家电处理企业成为最大赢家,生产企业则扮演了“埋单者”角色。“基金征收办法”规定:基金由家电生产企业缴纳,补贴则全部交由处理企业。 而直到今年3月初,还有国内家电生产企业龙头公司有关负责人对《财经》记者称,将积极参与家电回收,希望从中“分一杯羹”。 该“基金征收办法”为第四稿,如无意外,将为最终稿。“第四稿与前三稿变化非常大。”一位看过“基金征收办法”的业内人士表示。在“基金征收办法”第三稿中,还明确写有“生产企业可参与回收”的表述,但到了第四稿,生产企业被踢出局,处理企业成为最大赢家。 但是,博弈仍在继续。多位消息人士透露,由于既往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部分地区短暂延期后已再难继续,家电回收条例和基金征收办法将在2012年7月正式开始实施,此前,与之相关的种种体系政策也将渐渐明晰。 谁生产谁负责 “基金征收办法修改了四遍,每一遍变化都很大,主要就是对收费标准、补贴标准争论很大。”消息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 这份目前只在小范围内流传的“基金征收办法”是为促进废弃家电回收处理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专款专用。第一批家电产品的征收范围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五类产品,征收对象为国内家电生产商(出口到海外的产品免征收基金)及进口家电的代理商,征收标准为:电视机20元/台、冰箱15元/台、洗衣机8元/台、空调8元/台、电脑13元/台。 补贴对象为拥有拆解废弃家电资质的处理企业,标准为:电视机85元/台、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空调35元/台、电脑85元/台。其中,国内家电生产商应缴纳的基金,由国家税务机关征收,进口家电代理商需缴纳的基金,由海关负责征收。 家电生产企业按季度申报缴纳基金,有业内人士计算出,企业每年缴纳的基金达30亿元左右。 “基金征收办法”第四稿提及,基金收入作为中央收入科目,准予家电生产企业将缴纳的基金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即便如此,生产企业仍颇为不满。“肯定没有动力来做这个事情。”3月30日,一位家电生产企业有关负责人得知生产企业在废弃家电回收处理链条中的角色时连连摇头。 在“基金征收办法”第三稿中,家电生产企业在链条中仍占有主导地位。第三稿明确提出,处理企业可作为基金补贴对象,同时提出,由生产企业将回收的废弃家电交由处理企业拆解,双方按照市场方式支付相应费用——这意味着掌握货源的生产企业拥有较强的话语权。但“基金征收办法”第四稿,删除了“废弃家电交由生产企业回收”等描述。 上述家电生产企业有关负责人认为,家电回收政策应沿袭“以旧换新”政策既有的做法。在“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补贴分为三种:消费者可获得新家电销售价格10%的补贴,回收企业可以获得运费补贴,而处理企业可以获得拆解补贴。 “在‘以旧换新’政策中,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处理企业都受益,而现在的回收政策是处理企业获益,生产企业埋单。现在的回收政策是强制生产企业承担废弃家电的处理费用。”该家电生产企业人士说。 事实上,“生产者责任制”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作为最早探索电子产品回收的地区,欧盟颁布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被称为全球最严厉的环保法令,其宗旨也是“谁生产谁负责”。 中国的家电生产企业也显然不甘于仅仅扮演一个“埋单者”角色。 争食补贴 废弃家电行业的回收处理前景令生产企业看到了机会,并提前开始布局。 2009年,TCL在天津投资3亿元成立了TCL奥博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下称TCL奥博),主营业务即为废弃家电的回收及处理。“我们在各地有分公司,回收渠道上有优势。”TCL奥博总经理王春林对《财经》记者表示。 “家电生产企业其实都想涉足拆解行业,因为这对我们来说,是产业链的延伸。”前述家电生产企业有关负责人对《财经》记者称。但不是所有家电生产企业都有机会进入拆解行业。 “现在生产企业要进入拆解行业非常难,不是技术门槛,而是行政门槛。”中国家电协会理事长姜风强调:“要进入拆解行业需要环保部门审批,但一般每个省就2个-3个指标。TCL是因为做得早,所以进入了拆解行业。” 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废弃家电处理资格的企业,应当向废弃家电处理设施所在地的市级环保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则对申请废弃家电处理资格的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中东部省(区、市)申请企业的总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1万吨/年,厂区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西部省(区、市)申请企业的总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5000吨/年,厂区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