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石水泥公司主营营业为水泥及水泥原原料的出产、贩卖, 盘石水泥公司 拥有衡宇构筑物 15 幢,合计构筑面积 16,965.73 平方米,首要包罗水泥配料站、 原料库、水泥磨电气室、综合楼等;拥有修建物及其他帮助办法 20 项,首要为 雨棚、小磨房、旗台、轮回水池、冷却塔等;拥有水泥磨、矿渣立磨、朗逸轿 车、打印机等呆板装备、车辆和电子装备,数目合计 181 台 (套/辆) 。 2017 年 3 月,盘石水泥公司已经停产,制止评估基准日,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 (三)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元的相关 委托人拟收购被评估单元股权。 (四) 其他资产评估陈诉行使人 按照《资产评估委托条约》,本资产评估陈诉的其他行使工钱国度法令、礼貌划定的评估陈诉行使人。 二、 评估目标 上峰水泥股份公司拟收购盘石水泥公司 的 100%股权, 为此必要对该经济举动涉及的盘石水泥公司股东所有权益代价举办评估。 本次评估目标是为该经济举动提供盘石水泥公司股东所有权益代价的参考依据。 三、 评估工具和评估范畴 评估工具为涉及上述经济举动的盘石水泥公司 的股东所有权益。 评估范畴为盘石水泥公司 申报的并颠末致同管帐师事宜所(非凡平凡合资)审计的制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盘石水泥公司所有资产及相干欠债, 包罗活动资产、非活动资产及活动欠债。凭证盘石水泥公司提供的业经致同管帐师事宜所 (非凡平凡合资) 审计的 2017 年 12 月 31 日管帐报表反应,资产、欠债及股东权益的账面代价别离为 71,646,954.26 元、87,098,007.55 元和-15,451,053.29元。 同时盘石水泥公司将已用度化的供电线路工程列入本次评估范畴。 详细内容如下: 金额单元:元 项 目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一、活动资产 4,465,914.55 二、非活动资产 67,181,039.71 个中:牢靠资产 82,720,178.91 57,492,611.73 无形资产 9,688,427.98 个中:无形资产——土地行使权 8,570,068.87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1,118,359.11 恒久待摊用度 0.00 资产总计 71,646,954.26 三、活动欠债 87,098,007.55 欠债合计 87,098,007.55 股东权益合计 -15,451,053.29 个中: 列入评估范畴的构筑物类牢靠资产合计账面原值 43,037,508.79 元,账面净值 35,448,700.80 元。首要漫衍于九江市庐山区新港镇杨家村盘石水泥公司厂区内 ,包罗衡宇构筑物 15 幢,合计构筑面积 16,965.73 平方米,首要包罗水泥配料站、 原料库、水泥磨电气室、综合楼等,建于 2013 年,布局为钢混、殽杂和钢布局,一般调养一样平常,成新一样平常;修建物及其他帮助办法 20 项,首要为雨棚、小磨房、旗台、轮回水池、冷却塔等,建于 2013 年及 2015 年。 个中:列《牢靠资产—衡宇构筑物评估明细表》中的熟料、殽杂材卸船(含船埠) 中 的船埠位于被评估单元宗地范畴外,盘石水泥公司已提供有关原始资料,并理睬上述修建物属于盘石水泥公司全部。 列入评估范畴的装备类牢靠资产共计 181 台 (套/辆),合计账面原值39,682,670.12 元,账面净值 22,043,910.93 元,减值筹备 0.00 元。首要出产装备为水泥磨、矿渣立磨、辊压机等,除首要出产装备外, 还包罗供配电等公用工程装备以及电脑、空调等办公装备和车辆,均漫衍于盘石水泥公司各出产/办公园地内。 列入评估范畴的无形资产—土地行使权账面代价 8,570,068.87 元, 为 1宗土地,土地面积 42,423.39 平方米,位于九江市庐山区新港镇杨家村(九江市滨江路 1097-1098 号),用地性子为家产。 列入评估范畴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代价 1,118,359.11 元,包罗防伪税控开票体系、雄鹰软件体系、在线流量智能插手体系等 6 项软件和 1 项船埠建树用度 。 列入评估范畴的账外供电线路工程,原始产生额为 858,574.00 元。该供电线路工程为盘石水泥公司与九江市城投砂石有限公司、九江衷幽钽铌有限公司配合出资建树的供电线路盘石专线,个中盘石水泥公司包袱盘石专线用度金额为 858,574.00 元。按三方约定:自建部门各自全部,共建部门按出资比例配合全部,若供电部分吸取全部权,三方赞成无偿将线路全部权交付供电部分。因此盘石水泥公司拥有该供电线路耐用年限内的行使权。制止评估基准日,供电部分尚未吸取该供电线路。 四、 代价范例及其界说 本次评估的代价范例为市场代价。 市场代价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制的环境下,评估工具在评估基准日举办正常公正买卖营业的代价预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为使得评估基准日与拟举办的经济举动和评估事变 日靠近,由委托人确定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并在评估委托条约中作了响应约定。 评估基准日的选取是委托人按照本项目标现实环境、评估基准日尽也许靠近经济举动的实现日,尽也许镌汰评估基准日后的调解事项等身分后确定的。 六、 评估依据 (一)法令礼貌依据 1. 《资产评估法》; 2. 《公司法》、 《条约法》、 《证券法》等; 3. 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令、礼貌等。 (二)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根基准则》(财务部财资〔2017〕 43 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 30 号);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措施》(中评协〔2017〕 31 号);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陈诉》(中评协〔2017〕 32 号); 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条约》(中评协〔2017〕 33 号); 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7〕 34 号); 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操作专家事变及相干陈诉》(中评协〔 2017〕35 号); 8.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代价》(中评协〔2017〕 36 号); 9.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 37 号); 10.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 38 号); 11.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呆板装备》(中评协〔2017〕 39 号); 12. 《资产评估机构营业质量节制指南》(中评协〔2017〕 46 号); 13. 《资产评估代价范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 47 号); 14. 《资产评估工具法令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 48 号)。 (三) 权属依据 1. 盘石水泥公司提供的《业务执照》、公司章程和验资陈诉; 2. 与资产及权力的取得及行使有关的经济条约、协议、资金拨付证明 (凭据) 、管帐报表及其他管帐资料; 3. 不动产权证书、 衡宇全部权证、 车辆行驶证、发票等权属证明; 4. 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四) 取价依据 1 .被评估单元提供的评估申报表; 2.被评估单元制止评估基准日的审计陈诉以及前三年的财政报表; 3. 《江西省构筑安装工程用度定额》、《江西省构筑工程耗损量定额及同一基价表》; 4. 江西工程造价信息网等网站发布的建材指导价、建材信息价、人工单价、造价指标、造价指数等建树工程价值信息资料; 5. 有关工程的原始资料、完工决算资料、工程承包条约、营业条约、询价记录等; 6. 资产地址地的房地产市场价值的观测资料; 7. 《机电产物报价手册》 及其他市场价值资料、询价记录; 8. 首要装备的购买条约、发票、付款凭据;有关装备的技能档案、检测陈诉、运行记录等资料; (责任编辑:admin) |